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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聯合國的數據顯示,非洲的人口增長率居全球五大洲首位。近幾年非洲作為一個新興經濟體,經濟增速顯著,將成為下一個世界經濟增長的亮點,這些為非洲跨境電子商務的發(fā)展提供了人口與經濟基礎。非洲實體商店資源不足,居民購物不便,跨境電子商務則可以彌補這一不足。據南非線上時裝零售商Zando董事總經理SaschaBreuss披露:“目前拉各斯的人口約為2000萬-2500萬,他們僅有兩個購物中心”。非洲各國政府非常重視跨境電子商務基礎設施建設,從道路交通、互聯網、移動網絡、物流基礎設施、金融服務等方面,推動著跨境電子商務基礎設施與服務建設。這將意味著,非洲跨境電子商務市場潛力大,發(fā)展前景廣。
(二)起步雖然晚,但增長勢頭猛
非洲電子商務市場起步較晚,僅有幾年的時間。但是,麥肯錫的報告顯示,電子商務及跨境電子商務在非洲市場增長快,發(fā)展勢頭迅猛,互聯網普及率持續(xù)提升,移動用戶及智能手機普及率極高。根據麥肯錫2013全球經濟報道,非洲手機用戶持有量在2012年飆升至7.2億,其迅猛的增速將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的爆炸式發(fā)展。在接下來的10年,非洲網絡零售額會以每年40%的速度增長。業(yè)界預測到2025年,電子商務產業(yè)將為非洲GDP至少貢獻5-6個百分點,這一比率與發(fā)達經濟體如瑞典、英國將不相上下。
(三)非洲本土電子商務企業(yè)表現搶眼
從全球范圍看,ebay、亞馬遜、阿里巴巴等是首屈一指的電商企業(yè),但在非洲表現欠佳,很多非洲居民對其了解甚少。非洲很多國家擁有國內較大的電商企業(yè),并表現強勢。如,科特迪瓦居民對Kaymu電商非常了解,使用頻率很高。Kaymu雖然成立僅有兩年,但已經覆蓋15個非洲國家。尼日利亞本土電商企業(yè)Jumia表現搶眼,成立于2012年,在2013年3月獲得2600萬美元投資,在2014年又獲得1.5億美元融資,其市值預估約為5.55億美元。Jumia除在尼日利亞占據優(yōu)勢外,在非洲的埃及、科特迪瓦、喀麥隆、加納、摩洛哥、坦桑尼亞、肯尼亞和烏干達也深受歡迎。此外,其他非洲本土電商也表現突出,包括Konga、Kalahari、Takealot、Hellofood、Lamudi、Carmudi、Zando、Jo-vago、Lendico、EasyTaxi等。
(四)移動化趨勢顯著
非洲地域廣闊,人口分布不均,網絡基礎設施薄弱,寬帶使用費用高,手機成本較臺式電腦低,同時能夠隨時隨地上網。非洲目前的手機普及率在80%以上,塞內加爾與阿爾及利亞高達98%,南非、肯尼亞與科特迪瓦也高達93%,遠遠高于固定網絡普及率。非洲通過手機上網的網民數量遠超越臺式電腦網民,移動終端已經成為非洲最普遍的上網設備。非洲用戶借助移動終端直接跨進移動互聯網時代,這將意味著跨境電子商務移動化趨勢較全球其他地區(qū)更為顯著。
二、非洲跨境電子商務發(fā)展面臨的問題
(一)安全問題突出
安全問題是困擾和制約跨境電子商務的主要瓶頸之一,包括虛假網站、木馬病毒、信用卡信息外漏、購買假貨、在線購物與在線支付安全、海關與商檢、物流安全等方面。與其他地區(qū)相比,非洲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失業(yè)率高、經濟水平偏低,居民對電子商務與跨境電子商務的接受度與認可度較低,更傾向于現金交易和線下實體店交易。如在南非,消費者習慣通過實體銀行進行財務管理,擔心網絡支付信息遭到盜竊,大部分消費者對網絡交易的安全性缺乏信心,在網購與實體店之間,他們更傾向于實體店,支付現金與現場刷卡的支付方式更讓他們覺得安全。南非媒體“iol.co.za”曾報道,在卡巴斯基實驗室一項調查中顯示,64%的南非網絡用戶對南非網絡交易的安全性缺乏信心,77%的用戶擔心遇到網絡金融詐騙,45%的用戶希望金融公司能夠提供更安全完善的保護措施,45%的用戶在網絡交易過程中,出于擔心安全性的考慮,中途停止了網絡交易活動。假冒電商平臺的沖擊對非洲電子商務造成了難以想象的后果。不少網絡犯罪分子模仿非洲知名電商Jumia、Kaymu以及外國電商的界面,通過制作類似的網站,實現網絡詐騙的目的。此外,非洲政府對跨境電子商務業(yè)務的監(jiān)管、海關與商檢、交易支付、物流與逆向物流方面都存在管理水平偏低的現象,加重了跨境電子商務的不安全因素,
阻礙著非洲跨境電子商務的成長與發(fā)展。
(二)跨境物流問題層出不窮
跨境電子商務所涉及的物流,基本上屬于跨境物流,整個物流鏈條更長,流程更復雜,涉及境外物流、出關、商檢、跨境物流入關、境內物流、快遞配送等環(huán)節(jié)。由于非洲物流及相關基礎設施落后,直接導致其國內物流與配送的速度與安全問題。遙遠的地理空間距離阻礙著對非洲跨境電子商務的進入,加上距離比較遙遠,跨境物流出現運輸周期長、穩(wěn)定性低、適運性差、運費高等問題。較其他地區(qū),非洲跨境物流發(fā)展水平偏低,多數采用郵政小包方式,其他如海外倉、國際物流專線等跨境物流模式應用較少。一些非洲國家電商企業(yè)的行業(yè)表現也制約著跨境物流的發(fā)展,如南非網絡零售堅持收取運費,讓消費者覺得自己去商店購物更劃算,住在南非電子商務發(fā)展的因素主要集中在運費方面。
(三)電子支付普及率偏低
電子支付方式可用作網上交易平臺、電子基金轉賬、各類支付卡交易、ATM非現金交易等業(yè)務,在跨境電子商務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非洲,信用卡普及率、電子銀行普及率偏低,出于對網絡支付安全性的擔憂,消費者在進行電子商務交易時,更傾向于現金與現場刷卡。根據《先鋒報》2014年9月24日報道,在尼日利亞,主要支付方式為現金,其次是支票,電子支付方式所占比重很低;從《非洲IT新聞》2015年1月12日報道中看出,作為新興市場的肯尼亞雖然智能手機銷量劇增,成為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的主力,但是限于信用卡和銀行卡普及率偏低的制約,絕大部分肯尼亞人無法進行跨境電子商務活動。在4200萬肯尼亞人中,僅有20萬張信用卡在流通,信用卡普及率僅為0.3%,與其較高的網絡普及率和移動網絡普及率極不匹配。就目前非洲的發(fā)展狀況來看,在跨境電子商務中普及電子支付仍有較長的道路要走。
(四)語言、文化、宗教等問題突出
非洲種族組成與語言體系復雜,如表1所示,有多種主要語言和3000多種小語言,大部分國家存在多種官方語言,兼用本土語言與非洲以外語言,南非官方語言就多達11種。除非洲本土語系外,被廣泛使用的非本土語言主要有阿拉伯語、法語、英語、葡萄牙語等。非洲國家宗教信奉比率極高,幾乎所有國家信教,大部分非洲國家信奉多個宗教,多為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原始宗教等。語言、文化與宗教等現象會阻礙跨境電商的發(fā)展,語言成為跨境電商的第一道門檻。由信息部執(zhí)行的《全球公共組織和私營企業(yè)572名高級主管的調查和深度采訪》顯示,64%的受采訪者認為語言和文化差異導致企業(yè)很難在海外市場立足。在跨境電子商務中,交易雙方會受到母語、當地官方語言、文化等方面的制約,在非洲更加突出,多種官方語言并存,全球通用語言比較低,再加上宗教因素的影響,制約著非洲跨境電子商務的發(fā)展。
(五)移動終端的自身弊端
與全球其他地域相比,非洲的移動終端普及率較高。如尼日利亞人普遍使用手機網購,90%擁有智能手機或功能手機的網絡消費者會用其來網購,51%的人每月至少網購一次。雖然移動終端及移動網絡推動著跨境電子商務的發(fā)展,但是限于移動終端自身的弊端,也會阻礙著非洲跨境電子商務的發(fā)展。以手機為代表的移動終端設備屏幕較小,鍵盤輸入相對困難,不利于進行復雜性操作,屏幕限制著信息的承載量,不利于商品的視覺演示與視覺體驗,這些都是移動中段無法規(guī)避的弊端。消費者使用移動終端上網多以閑逛式的休閑娛樂為主,消費帶有一定的沖動性。服裝、日用品、虛擬產品等低值商品在移動網絡中占據優(yōu)勢,但是化妝品、3C、家具等高體驗與高價值商品則不利于通過移動網絡進行銷售。非洲智能終端使用者低齡化趨勢明顯,由于移動終端輸入法“拼寫糾錯”和“輸想”等功能,將導致使用者拼寫能力的下降,長久不利于文化知識的學習,將降低整體文化水平。這一趨勢也不利于非洲跨境電子商務的長期健康發(fā)展。
三、非洲跨境電子商務帶來的啟示
(一)重視非洲跨境電子商務市場
非洲跨境電子商務市場正逐漸被全球各國及電商企業(yè)所重視。如,ebay旗下的PayPal通過與合作,大力開發(fā)非洲跨境電商市場,非洲居民能在其網站購買各類商品。法國電商Cdiscount在開拓科特迪瓦、塞內加爾市場后,又在喀麥隆上線,加快了非洲跨境電子商務市場的開拓。丹麥政府與企業(yè)也將注意力投向了非洲跨境電子商務市場中,擴大與尼日利亞、埃及、阿爾及利亞、摩洛哥、加納、肯尼亞等非洲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我國電商企業(yè)需要加大對非洲跨境電子商務市場的重視程度,并加快開發(fā)進度與力度。
(二)針對移動特點,推出跨境電子商務業(yè)務
非洲的網絡移動化趨勢遠超全球其他地區(qū),這一趨勢也將影響著非洲跨境電子商務。移動互聯網的發(fā)展不僅為非洲跨境電子商務提供了機會,也為非洲開展手機銀行和手機支付等互聯網金融業(yè)務提供了廣闊空間。目前非洲的銀行卡與信用卡普及率極低,無法匹配其互聯網及電商的發(fā)展。手機銀行和手機支付將可能取代銀行卡和信用卡,并推動非洲跨境電子商務的發(fā)展。如,Kaymu近期推出購物APP,方便非洲廣大的手機用戶進行上網購物。英國電信沃達豐與肯尼亞移動公司Sa-faricom開發(fā)了M-Pesa移動支付系統(tǒng),經過幾年的發(fā)展,該平臺上的結算金額高達77.2億歐元,約占肯尼亞GDP的35%。我國在發(fā)展非洲跨境電子商務市場時,需要與當地網絡公司和移動支付公司加快手機購物APP和手機支付APP的合作與開發(fā),推動非洲跨境電子商務的發(fā)展。
(三)打通語言障礙,消除溝通阻力
在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yè)務時,語言與文化障礙將是橫在我國電商企業(yè)面前的一道坎,這道坎在語言體系繁雜的非洲表現更為突出。語言障礙普遍地存在于跨境電子商務鏈條中,處理得當的話,將會帶來發(fā)展機會。我國電商企業(yè)可以運用大數據的優(yōu)勢,對非洲消費者進行判斷,明確其需求,布局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內容。此外,采用本地化運營模式,與當地翻譯公司合作,打造適宜的溝通網絡,根據各國的宗教習俗、特點與習慣,針對性開設網站模板與版塊,進而規(guī)避語言文化所帶來的差異與障礙。
(四)借力當地電子商務資源,聯合開發(fā)跨境電子商務業(yè)務
非洲本土電商發(fā)展勢頭猛,接受度高,我國企業(yè)在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時,可以與他們合作與聯合開發(fā)。如Jumia、Konga、Kaymu等非洲本土電商已經引起了亞馬遜、Net-flix等國家知名公司的投資興趣。通過入股、參股、收購、兼并、整合、業(yè)務合作等多種方式,可以彌補非洲本土電商的資金、技術、經驗等不足,同時能夠借助他們的認可度和現有市場,加大非洲跨境電子商務的開發(fā),以便將更多的非洲以外的商品銷售到非洲市場,同時擴大非洲商品的外銷份額,進而實現雙贏。以阿里巴巴為代表的我國電商企業(yè),需要加強對非洲本土電商的關注,選取適當時機進行溝通與談判,實現合作開發(fā)非洲跨境電子商務市場的目的。
(五)強化與政府、通訊運營商、金融機構的合作
1.1境外貨源的采購與組織部分
境內電商平臺直接引入第三方海外供應商,供應商接到客戶訂單,確定交易后,直接從海外市場采購。
1.2物流配送和通關商家
在境外設立的倉庫按客戶訂單配貨集貨,通過國際快遞直郵中國配送給境內客戶;或通過自身合作的物流轉運公司、國際航空公司等遞送給境內客戶,而消費者則能享受海關一系列綠色通道服務,包括在跨境網購時參考個人郵遞物品預繳稅費、與傳統(tǒng)快件分區(qū)快速核放、實現商品入境時自動扣繳稅費等。許多國內快遞公司正在布局跨境快遞市場,搶占直購進口模式下的國際轉運業(yè)務。2013年11月,申通快遞成立了美國公司轉運公司,并逐步向用戶開啟內測。2014年4月,順豐布局美國轉運公司,其下海購豐運平臺正式對用戶開放注冊。據不完全統(tǒng)計,目前已申領國際快遞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yè)包括順豐、中通、圓通、韻達、百世網絡、宅急送,以及在2014年初剛剛入局的蘇寧云商等。
2自貿區(qū)“網購免稅”模式
相比而言,自貿區(qū)網購免稅模式是一種新型的操作模式。電商將境外商品提前采購到境內的保稅區(qū),待收到客戶網絡訂單后,從保稅區(qū)備貨中揀選,配貨,報關,快速遞送至客戶手中。從2013年開始,中國上海、杭州、寧波、鄭州、廣州、重慶六個試點城市開始跨境電商服務,主要是依托中國海關與郵政快遞合作,建立自貿區(qū),消費者下訂單后,商家再分揀商品,以個人物品清關發(fā)貨,只需繳納行郵稅,大幅降低企業(yè)進口環(huán)節(jié)的賦稅。
2.1境外貨源的采購與組織
在采購進貨方面,“網購免稅”模式下一般為B2C模式或派人在境外市場批量采購;由于目前境外多數母嬰用品、化妝品等品牌商為保障經銷商利益,穩(wěn)定產品價格,往往不愿直接授權國內規(guī)模較小的電商渠道。因此,部分境內電商平臺與海外供應商合作直接采取B2C的模式或直接派人到國外采購。
2.2物流配送和通關
電商將境外商品提前批量采購、運輸到境內的保稅區(qū)存儲,形成進境備案清單。前向運輸與傳統(tǒng)進口貿易相似。電商接到客戶訂單后對保稅區(qū)內商品進行分揀、包裝、報關、發(fā)送到客戶指定地點。電商可以實現商品整進散出,一月一次集中報關,大大降低跨境電商交易中的成本。貨物在保稅區(qū)內出入境有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嚴格監(jiān)管,可以保障商品質量。就“網購保稅”來說,由于海外商品是由電商企業(yè)集中采購發(fā)至國內保稅倉庫內,因此當消費者網上下單時物流公司能直接配送,配送速度更快。此外保稅區(qū)內存貨充裕,能保證送貨速度及客戶退換貨等售后服務。
3“直購進口”模式和“網購保稅”模式優(yōu)缺點及適用對象
“直購進口”模式下,在平臺上入駐的海外第三方商家較多,顧客通過此種模式下可選的商品品類比“網購免稅”模式下要多,接近于傳統(tǒng)海淘的可選品類;近年很多平臺型電商,如“天貓國際“”洋碼頭”等直接引入了大量海外供應商入駐“,亞馬遜海外購”直接從美國亞馬遜采購發(fā)貨。然而“,直購進口”模式下由于商品按客戶訂單采購和運輸配送,配送速度要比“網購免稅”模式慢;此外,“網購免稅”可獲得商品批量采購及運輸的價格優(yōu)勢。越來越多的電商的自營業(yè)務甚至電商引入的第三方商家采用了此種業(yè)務模式,例如垂直型境外電商蜜芽寶貝,京東代購等。隨著對試點城市開放的越來越多,保稅進口業(yè)務將越來越多?!爸辟忂M口”模式主要適用于個性化、價值較高的商品,例如箱包手袋、服裝、專業(yè)書籍等,而“網購免稅”主要適用于標準化的商品,例如母嬰用品、食品等。
4跨境電商物流配送的發(fā)展趨勢
4.1規(guī)范物流轉運流程,提高信息化程度
在傳統(tǒng)的海淘下,很多小型物流轉運公司轉運流程不規(guī)范、不合規(guī),其為了獲得利潤,可能會幫助顧客逃稅,將包裹轉運回國內卻被海關查驗扣留,延遲商品遞送時間。此外電子商務網站和轉運公司的信息流沒有打通,轉運公司并不能掌握對于包裹的準確信息,導致商品的物流狀態(tài)無法跟蹤。隨著我國海關對海淘市場監(jiān)管的日趨完善,“直購進口”等跨境物流轉運業(yè)務運作需日趨規(guī)范。為了獲得競爭優(yōu)勢,物流公司的業(yè)務操作流程需逐漸規(guī)范,其業(yè)務系統(tǒng)須與電子商務網站對接,實現信息資源共享,使得物流企業(yè)、電子商務網站及商家借助整合后的平臺能實現訂單交易信息、物流信息、支付信息等融合。能將包裹的準據信息共享至平臺,使得顧客能跟蹤商品的物流狀態(tài);另外,物流公司要做正規(guī)的轉運公司,與海關的信息流要對接,主動報關,這樣其能掌握商品的清關信息,提高配送服務水平,減少在包裹數量劇增時清關延遲、扣留等現象,提高客戶的購物體驗和滿意度。
小額跨境電子商務在我國發(fā)展速度較快,它又被稱為在線小額外貿,其本質是通過互聯網的渠道進行外貿交易。貿易的雙方不再需要進行面對面的商談,只需借助網絡這個平臺實現交易。這種新型的外貿交易模式具有一定的優(yōu)勢,如不需報關、無需繳納關稅,因此得到了大面積推廣。本文重點分析了小額跨境電子商務交易的物流模式,并就其中的幾種模式進行重點闡述,并以實際案例數據論證所述觀點,意在促使我國小額跨境電子商務物流配送更科學。
1小額跨境電子商務概述
小額跨境電子商務在我國得到了大范圍推廣,在某種程度上推動了我國外貿經濟的發(fā)展。這種新型的外貿交易模式為廣大商家提供了良好的發(fā)展機遇與平臺,并且無需支付高額的通關稅費。對于小額跨境電子商務而言,其主要面向的是中小采購商或是終端消費人群,他們進行小額商品批發(fā)或是出口零售商品。這種新型的外貿交易形式得到了我國政府的大力扶持,發(fā)展前景良好。2008年,我國在小額跨境電子商務方面的收益就高達24.1億,2016年有望突破6.5萬億元。由此可以看出,這種新型外貿交易模式非常適合我國經濟發(fā)展現狀。圖1為我國小額跨境電子商務貿易交易規(guī)模示意圖。
2小額跨境電子商務的由來
小額電子商務的迅速崛起與世界經濟發(fā)展息息相關。近年來,世界經濟格局不斷發(fā)生變化,特別是在金融危機過后,各國在外貿出易方面越來越謹慎,并且大額外貿交易不斷減少,這反而促進了小額跨境外貿交易的不斷增多。而網絡時代的到來正好為這種小額交易提供了良好的平臺。2.1金融危機是催化劑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世界各國之間經濟聯系逐漸增多。2008年,一場全球性的危機對各國經濟造成了極大的沖擊,促使全球經濟日漸低迷。各國外需數量明顯減少,對外貿出口企業(yè)產生了非常不利的影響,甚至有人宣稱傳統(tǒng)跨境外貿交易正在消亡。而一種新型的外貿交易模式正悄然進入商家的視線,這種模式具有傳統(tǒng)外貿交易所無法比擬的優(yōu)勢,例如小批量、多批次、快速發(fā)貨等,因而小額跨境電子商務已經成為當代各國小商品外貿出口的首選模式。對于廣大商家而言,他們根據時展需求逐漸改變采購模式,以小額采購替代大額進口,同時將長期采購縮短時限,這在某種程度上推動了小額跨境電子商務的發(fā)展,而這種具有一定優(yōu)勢的外貿交易模式也帶動了零售業(yè)務發(fā)展。2.2網絡交易平臺是主要載體互聯網已融入我們的生產生活之中,并且為人類的衣食住行提供極大的便利。多數商家對B2C內貿平臺已經非常熟悉,因而對基于相似平臺的跨境電子商務并沒有陌生感,他們可以借助網絡平臺快速開展交易活動。與此同時,小額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模式相對傳統(tǒng)外貿模式,存在較大的利潤空間,這對于傳統(tǒng)貿易商家而言是非常大的誘惑。對于其中的利潤值如何形成,我們可以從以下三方面著手分析:第一,電子商務的應用。電子商務是兩種元素結合的載體,其一是信息技術,其二是商務活動,而這種結合形式為外貿交易提供了新的發(fā)展契機,因而受到外貿出口企業(yè)的青睞。通過電商平臺,外貿企業(yè)能更好地獲取市場供需信息和價格動態(tài),促使企業(yè)資源得以合理調配,有利于降低企業(yè)生產成本。同時,交易雙方聯系更為方便,這在某種程度上提高了企業(yè)工作效率及利潤值。這些好處又進一步促進了網絡交易企業(yè)的不斷增多。第二,減少了業(yè)務流程,促使外貿交易更為便捷,同時還能降低中間支出費用。第三,面對的交易對象有相當部分是直接消費者,減少了中間交易環(huán)節(jié)的費用。隨著網絡在線交易模式的日趨完善,這種新型的跨境外貿模式已經為我國創(chuàng)設了豐厚的利潤,尤其在2009年表現出強勁的發(fā)展趨勢。例如eBay中國平臺,其在2009年創(chuàng)造的交易額就高達8億美元,比2008年高出一倍多;又如敦煌交易網,其交易額每月都在增長,并且是以20%的速度增長,在2009年其交易額也達到了3億美元之巨。如表1所示,我國2011-2016年跨境電商交易保持著逐年穩(wěn)步高速發(fā)展的趨勢。
3小額跨境電子商務物流模式
3.1國際小包與快遞
小額跨境電子商務物流模式正在不斷增多,其中國際小包與快遞是運用較多的一種物流形式。一般采用這種物流模式的是C2C平臺,也被稱作小額批發(fā)平臺,其次是小宗B2B平臺。我國已經有多個網站采用這種物流模式進行在線交易,例如阿里速賣通、易唐網、敦煌網等。電商網站為跨境交易提供了便利的條件,但是他們不參與物流或支付環(huán)節(jié)。國外買家通過網絡看到商品之后,一旦對其滿意就會開始下單。國內賣家在收到訂單之后會進行商品核對,然后進行物流傳遞,他們選擇最多的物流方式就是國際小包或是國際快遞。國際小包按輸出地的不同分為不同形式,例如中國郵政小包、香港郵政小包、新加坡郵政小包等,而國際快遞涵蓋了EMS、FedEx、DHL和UPC等。例如,我國義烏小額跨境電子商務發(fā)展較快,而他們在選擇物流配送方式時,基本上都是中國郵政小包。小額跨境電子商務物流模式對比分析情況如表2所示。
3.2B2C企業(yè)聯盟集貨與企業(yè)自身集貨
小額跨境電子商務對于我國外貿企業(yè)而言是一種發(fā)展機遇。企業(yè)借助網絡交易平臺,將會向其它國家輸出更多的商品,并促進我國外貿交易的快速發(fā)展。對于部分規(guī)模較小的B2C企業(yè)而言,他們通過強強聯手的形式組成戰(zhàn)略聯盟,然后簽訂相關協(xié)議,進而構建物流配送中心。聯盟成員在網上接到訂單之后就對商品進行核對裝箱,然后統(tǒng)一運送到物流配送中心。物流中心人員則根據商品特點進行整理分類,然后通過中國郵政、國際快遞公司、物流企業(yè)等輸送商品。這樣做的目的在于將訂單商品進行集中處理,進而形成規(guī)模較大的訂單,最終促使規(guī)模效益的形成。由于交易金額較少,對于大多數的中小企業(yè)來說,自身集貨是非常不利的,這在某種程度上減少了企業(yè)的正常收益,所以多數中小企業(yè)都不會選擇自己集貨。但是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如果網站平臺所有者自身屬于外貿企業(yè),情況就完全不同。他們可以實施自身集貨,這種物流配送形式對于他們而言是非常有利的。例如蘭亭集勢(Lightinthebox)、米蘭網(Milanoo),這兩個網站提供者是非常典型的代表。對于這類企業(yè)而言,他們首先與供應商進行接洽,進而買斷商品,然后借助自身的B2C平臺開展相關銷售活動。而國外買家可以通過網絡平臺進行下單。一旦下單成功,相關信息就會自動發(fā)送。供應商在接到訂單之后,將貨物進行整理,然后發(fā)送至指定倉庫。倉庫人員則會對商品進行集中調配,最后由交由快遞公司或是物流合作商進行配送。
3.3外貿B2C電商平臺自建物流體系
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fā)展進步,網絡已經為各行各業(yè)發(fā)展提供了比傳統(tǒng)渠道更為便捷的銷售方式,特別是電子商務平臺技術的發(fā)展和完善,促進了我國網絡平臺海外交易量的攀升。對部分B2C電商平臺而言,自行組建物流體系,為平臺用戶增加更廉價、安全和更有時效保證的物流配送服務,有利于平臺賣家更好地開展跨境電商業(yè)務。隨著外貿B2C平臺在社會發(fā)展過程中不斷完善,其規(guī)模不斷擴大。為了應對貨物流通的需要和節(jié)約運輸成本,有些平臺就自行組建了較為龐大的倉儲中心。B2C賣家將貨物運輸至倉儲中心統(tǒng)一存放,一旦有海外買家下單,平臺將訂單信息核實之后,就會將訂單信息發(fā)送至倉儲中心。接下來的一系列工作都將由倉儲中心工作人員完成,包括整理貨物、揀貨、包裝等,待貨物整理完畢之后將其移交合作物流商,最終完成貨物遞送。如此不但能實現集單的規(guī)模節(jié)約效應,還能減輕賣家的理貨、發(fā)貨工作。除此之外,外貿B2C電商平臺還可以先下單后訂貨,也就是海外買家下完訂單之后,賣家才會進行發(fā)貨,而后續(xù)工作與上述方式基本一致。我國主要跨境電商網站如表3所示。
3.4海外倉儲
小額跨境電商交易逐漸完善并得到飛速發(fā)展,這其中有一個較為重要的影響因素,即物流配送速度。針對B2C外貿交易而言,上述物流配送形式基本相同,幾乎都是在海外買家下完訂單之后,從國內發(fā)貨,在物流配送過程中難免會出現一些無法預估的事情發(fā)生,這其中最難以控制的是配送周期,進而令海外買家的收貨日期存在較大的不穩(wěn)定性。通常來說,其不穩(wěn)定時間為5~30天,波動相對較大。這個問題在某種程度上對電子網絡平臺交易影響最大,因此亟需解決。在這種形勢的驅使下,海外倉儲模式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并有效地解決了上述難點問題。新型的物流配送模式主要針對物流服務機構,他們將倉庫建在海外;而買家在銷售之前將貨物存至該倉庫,一旦有海外買家下單,將會根據倉庫里買家所在的遠近優(yōu)先選擇倉庫,然后進行貨物配送,這能夠在某種程度上提高配送速度。例如樂寶物流(RUSHBOX)、郵立達(UniDoor)等都是運行較好的海外倉儲公司。穩(wěn)定、高效的物流配送方式能進一步地提升我國外貿企業(yè)在國外的知名度。
4小額跨境電子商務模式評價
小額跨境電商經歷長期發(fā)展后,已為我國外貿企業(yè)獲取了盈利,并且推動了我國商品特別是小商品和日用品在國際市場的占有率。物流配送模式的不斷完善,能促進我國小額跨境電商規(guī)模的進一步擴大。采用不同的物流模式,不但對企業(yè)交易成本有一定的影響,而且在某種程度上影響我國商品在海外市場的流通,這關系到B2C外貿企業(yè)未來的發(fā)展。鑒于物流配送模式對跨境電商發(fā)展的重要性,必須對其進行有效評價。國際小包與快遞模式是目前我國外貿企業(yè)最常用的物流形式,同時也是最直接簡單的一種物流配送方式。這兩種物流配送模式都具有一定的優(yōu)缺點。首先,國際小包最大的優(yōu)點就是資費便宜,但是最大的缺點是運送時間較長。就中國郵政小包而言,其主要運達需時如下:亞洲鄰國是5~10天;歐美主要國家是7~15天;其它地區(qū)是7~30天。國際快遞具有時間上的優(yōu)勢,但是也有明顯的缺陷,即成本過高,有時甚至數倍于貨物本身的價值。例如,在敦煌網上賣家銷售某款玩具,其單價是7美元,它需要運送至臺灣地區(qū)。假設其訂單量為10,我們對其所運用時限與費用進行一一列舉:采用EMS配送,其運輸時間為6~14天,運輸費用約為200美元;采用FedEx,運輸時間是3~8天,運輸費用為245美元;采用TNT,運輸時間為2~10天,運輸費用是274美元;采用DHL,運輸時間是2~8天,運輸費用是324美元;采用UPC,運輸時間是一周之內,而運輸費用最高,達355美元。郵政快遞方式在我國跨境電商物流中運用較多,它以靈活方便的形式和較低的價格受到了商家的青睞,但是這種物流形式也存在一定的風險。例如香港郵政小包,其曾經由于貨物太多導致物流系統(tǒng)癱瘓,很多快件積壓無法輸送,買家投訴率直線上升并拒絕用此方式配運。無論是企業(yè)自身集貨、商家聯盟集貨,還是電商平臺集貨的模式,都為外貿企業(yè)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它們都歸屬于第三方物流形式。對于中小規(guī)模的B2C企業(yè)而言,它們采用上述模式進行物流配送模式可以有效減少資金投入,又能獲得良好的物流服務,這樣他們可以集中精力做一件事,即核心業(yè)務———銷售。物流倉儲、理貨、揀貨、國際配送等環(huán)節(jié),則都是第三方物流的工作??偟膩碚f,這樣更容易吸引B2C賣家。海外倉儲模式近些年發(fā)展形勢良好,這在某種程度上為我國海外市場拓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海外倉儲模式的物流配送過程基本是在海外完成,賣家只需將商品提前存至指定海外倉儲。一旦網上發(fā)生訂單交易,賣家將會聯系距離買家最近的倉儲中心進行發(fā)貨,確保買家能夠在最短時間內收到貨物。雖然這種倉儲模式具有快捷性的優(yōu)勢,但其也同時具備相應的風險,最為嚴重的就是貨物滯銷,另外還會產生額外的倉儲費用,因此其成本較高。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相對于國內買家通常只關注產品本身的質量,海外網上買家對貨物的發(fā)貨地也有很高的關注度。通常來說,網上賣家都會顯示發(fā)貨的時間與地點,一旦貨物顯示的是從當地發(fā)貨,將會獲得買家更高的關注度。以具體案例來說,eBay某兩個店鋪正在銷售同一種品牌和型號的小家電,但是發(fā)貨地不同,一個店鋪中的商品顯示在中國發(fā)貨,而另一個顯示在當地發(fā)貨,這種差異會導致每日瀏覽量和每日銷售額的不同。顯示在當地發(fā)貨的小家電,每日瀏覽量是177次,其日銷售額為3447元;而顯示在中國發(fā)貨的小家電,每日瀏覽量是60次,其日銷售額為684元。從這個案例中明顯可以看出,海外倉儲物流配送模式具有一定的銷售優(yōu)勢地位,這也是海外倉儲中心不斷增多的原因所在,這對于小額跨境電商來說是一個良好的發(fā)展機遇。賣家只有合理選擇物流形式,才會更多促進自身商品的銷售。對于銷售量大、準備發(fā)展長期穩(wěn)定海外客戶源的商家來說,海外倉儲就是其最佳的選擇。
5結語
小額跨境電商促進了我國商品零售業(yè)的快速發(fā)展,并且有效地推動了我國商品在海外市場的占有率。對小額跨境電商來說,物流配送模式的選擇非常關鍵,將影響到其商品在海外市場的銷售比例和運作成本。本文簡要介紹了小額跨境電商的發(fā)展現狀以及成因,著重闡述了這種新型外貿交易形式的物流模式,并以實際案例重點分析了幾種物流配送模式的優(yōu)缺點,以期而幫助B2C外貿企業(yè)選擇較為合適的物流配送模式,促進其獲得較高的經濟收益。
作者:謝麗嫻 單位:嶺南師范學院外國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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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子商務是指分屬不同關境的交易主體,通過網上平臺達成交易,進行支付結算并通過跨境物流送達商品,完成交易的商務活動[1]。隨著跨境電子商務的蓬勃興盛發(fā)展,消費者經由電子商務平臺購買跨境電子商務公司商品的行為也司空見慣,涌現出的相關商品糾紛也延伸至跨境電子商務商品交易的合同類型。經由目前中國既存的相應司法判例分析,就跨境電子商務商品交易契約論博弈的觀點分為買賣契約論,非買賣契約論和委托契約論三種。
買賣契約論,代表消費者的觀點,認為經由網上平臺購買商品屬于典型的買賣行為,簽訂的合同自然構成買賣合同。一般而言,消費者作為原告就產品質量問題起訴跨境電子商務公司或者其他相關主體時,均提及是在被告處購買的商品,現存在質量問題,要求退貨退款或者追索懲罰性賠償。消費者認為,經由跨境電商平臺是購買被告的商品,與在實體店購買或者是否跨境無關,均是支付貨款轉移商品所有權的行為,理所應當的是買賣合同,出現產品瑕疵或者其他質量問題,被告自然應當承擔責任。此種觀點得到極少數法院判決的認可,譬如在2016年張振張某某興與廣西一心母嬰用品有限公司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案,原告分兩批次在被告處購買進口嬰兒奶粉,但是所購買的上述產品皆無中文標識,原告認為被告的商品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要求退貨和支付賠償金,但是被告辯稱被告與原告的交易方式系跨界電子商務,不構成買賣合同。法院經審理認定,原告主張自己與被告存在買賣合同關系,提供了收款憑證,原告與被告間存在買賣合同關系初步成立,被告主張其與原告間并無直接的買賣合同關系,主張其僅為原告提供了跨境電子商務代購服務,但被告沒有提供其為原告提供跨境電子商務代購服務的證據,因此,被告的主張不成立,法院最終確認原告與被告間存在買賣合同關系。買賣契約論雖得到消費者的廣泛認可與支持,但并沒有得到多數司法判決的認可,目前而言仍屬于少數意見。
非買賣契約論,代表跨境電子商務企業(yè)的利益,是法院在審理跨境電子商務商品交易合同糾紛的一種實務觀點,跨境電子商務企業(yè)結合跨境電子商務的特性,認為契約非構成買賣合同,以此否定消費者的訴求,但是對合同類型的具體稱謂不予置評。此種觀點得到較多數法院的認可和支持。譬如,在何夢與重慶渝歐跨境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等產品責任糾紛案,經審法院認為,跨境電商平臺是指分屬不同關境的交易主體,通過電子商務平臺達成交易、進行支付結算,并通過跨境物流送達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種國際商業(yè)活動。原告在被告辦理會員卡之前,其工作人員就在店內向原告展示了原告欲購買產品的樣品,樣品均為境外生產時的原始外包裝,無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等內容。原告辦理會員卡后自行通過被告的西港全球購的電商平臺多次采購了該國外產品,收到的產品與樣品均一致。因此原告應當知道該商品并非針對中國市場銷售,其生產者一般不會按照我國的相關法規(guī)對商品進行標注,被告提供國外采購平臺的行為并非進口銷售商品行為。此種觀點以否定消費者訴求為直接目的,對難度系數相對較大的契約類型的認定則予以規(guī)避。非買賣契約論正在越來越多的司法判例中體現,業(yè)已成為實務部門處理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合同糾紛的主流意見。
委托契約論,依舊代表跨境電子商務企業(yè)的利益,由非買賣契約論進一步衍生而出,認為跨境電子商務具備特殊性,消費者經由網絡平臺購買商品的行為不同于傳統(tǒng)的購買行為,實際上是委托跨境電子商務公司直接以消費者的名義報關進口,兩者之間在本質上構成委托合同關系,而不是傳統(tǒng)意義上的買賣合同關系。委托契約論目前已得到部分司法判決的確認,譬如,在趙子玉與廈門中宏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經審法院認為本案應當首先明確跨境電子商務交易的法律性質,以及消費者和跨境電子商務公司在交易中的法律地位,才能判斷電子商務公司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本案中,原告向跨境電商公司提供準確而完整的個人信息,以便該公司以訂單人本人的名義辦理向海關報關、繳納稅款,境外商品通關時的性質系個人行郵物品,而非貿易商品。原被告之間的此種法律關系著重強調跨境電商公司以訂單人的名義從事相關的行為,而普通的買賣合同的基本義務在于一方支付貨款、另一方交付標的物,并未將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義務時的名義作為認定買賣合同的構成要件之一。而在原被告之間的法律關系中,被告的主要義務在于其以訂單人的名義從事報關、交稅等事宜,否則原告意欲取得的商品便無從離開保稅區(qū)從而交付給原告,合同目的便無從實現,所以被告公司負擔的以原告名義從事報關、交稅義務構成了雙方之間合同的主合同義務之一,對于該合同性質的界定發(fā)揮著實質性的作用??缇畴娮由虅諏τ诳缇畴娚坦疽杂唵稳说拿x從事相關事務的強調,符合委托合同的構成要件,訂單人作為委托人,對其委托事項支付價款,跨境電商公司作為受托人,為委托人提供商品采購、通關納稅、物流托運等服務。故本案中原被告之間的法律關系為委托合同關系,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委托契約較買賣契約論更為明晰,但是僅得到部分法院的認可,未能成為主流觀點。
二、B2C模式跨境電子商務合同類型博弈事由
消費者和跨境電子商務公司間跨境電子商務合同類型的糾紛并非無緣無故產生,而是在現行法律法規(guī)無確切規(guī)定的背景下,基于各自經濟利益的考量,分別做出的相互矛盾的解讀。究其緣由,既包括兩造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yè)是否具備銷售者身份的博弈,也進而涵蓋就產品質量責任的博弈。
(一)銷售者身份博弈
法律主體間的權利義務因法律關系的差異的不同,縱使消費者和跨境電子商務公司均認同兩者間的商品交易構成契約法律關系,但是在具體的合同類型上存在明顯的認知差異,顯而易見,買賣合同、非買賣合同和委托合同間相關法律主體的權利義務差異明顯,而跨境電子商務公司是否具備銷售者身份,是各方博弈的焦點所在。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2]。按照消費者的觀點,若消費者和跨境電子商務公司間的合同構成買賣合同,則毋庸置疑,跨境電子商務公司具備銷售者身份,跨境電子商務公司將產品的所有權轉移給消費者,消費者支付相應價金。相反,按照跨境電子商務公司的觀點,若其和消費者間的合同為委托合同,或者至少不構成買賣合同,則跨境電子商務公司自然不具備銷售者的身份,其只是消費者的受托人,遵循消費者的要求代為購買相應產品。兩造就銷售者身份博弈,目的在于跨境電子商務公司義務承擔程度的差異。作為銷售者,跨境電子商務公司履行的義務較之受托人更多,不僅要嚴格履行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交付無瑕疵貨物,而且還要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賦予銷售者的義務。譬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明確規(guī)定銷售者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經營者義務,而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換言之,經營者涵蓋銷售者。銷售者是產品流轉過程中的重要載體,在保證產品質量方面具備重要地位[3],若銷售者未能合理審慎履行,則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甚或產品質量責任。相反,若跨境電子商務公司不具備銷售者身份,則承擔的義務明顯較少,依據跨境電子商務公司的主張,其僅具備受托人或者被授權人身份,是接受消費者的委托或者授權代為購買商品,僅需履行受托人或者被授權人的義務,并不契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義務主體的身份,也自然無須履行其規(guī)定的義務。立基于不同的法律身份,跨境電子商務公司承擔的法律義務差距較大,擺脫銷售者身份是其辯論甚或挑戰(zhàn)合同類型的重要階段性目的。
(二)產品質量責任博弈
銷售者身份論爭的最終著力點在于產品質量責任的承擔與否,若跨境電子商務公司具備銷售者身份,往往因未適格踐履義務而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反之,不具備銷售者身份則往往可以直接免于構成違約或者侵權,無須承擔任何產品質量責任。實際上,兩造就跨境電子商務合同類型的辯論肇始于產品質量責任的博弈,即由產品質量責任的承擔引發(fā)契約類型的辯駁,換言之,跨電子商務公司辯駁契約類型的目的最終仍在于尋求免于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產品質量責任是指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以及對產品質量負有直接責任的人違反產品質量法規(guī)定的產品質量義務應承擔的法律后果[4]。立基于跨境電子商務合同糾紛的案例分析,消費者多認為跨境電子商務公司的產品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存在質量問題,要求承擔責任。譬如,熊學平與重慶渝歐跨境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沙坪壩三峽廣場分公司產品責任糾紛案,原告熊學平訴稱,2015年5月8日至16日期間,原告在被告店鋪購買荷蘭牛欄奶粉9罐,總價1887元,后發(fā)現所有產品包裝均無中文標簽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的規(guī)定,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的不得進口。因被告作為銷售者違反上述規(guī)定,現要求被告退還貨款1887元,并十倍賠償18870元;被告則辯稱,本次交易方式為跨境電子商務,具有特殊性,是以消費者的名義報關、通關,海關對此種貨物也是按個人行郵物品進行監(jiān)管和收取關稅,不需要提供中文標簽,本被告在海關的嚴格監(jiān)管下,全部交易過程合法,通關物品沒有質量問題,不應當承擔退貨還款和十倍賠償的法律責任。由此觀之,消費者的目的在于要求跨境電子商務公司承擔產品質量責任,其在起始階段認為其購買產品理應構成買賣合同,故未對構成買賣合同詳加論述,其訴求的核心,在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跨境電子商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和懲罰性賠償責任。真實挑動買賣合同和委托合同論辯的是跨境電子商務企業(yè),其目的在于否定應當承擔產品質量責任,但是應用的法律訴訟策略卻是尋求上位領域的合同類型差異和對應的銷售者身份,原因在于直接立足于產品質量本體辯駁獲取法院支持的概率較小,而其非買賣契約論甚或委托契約論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則演變?yōu)槠涫欠癯袚a品質量責任的關鍵所在。因此,消費者和跨境電子商務博弈商品交易合同類型的最終目的在于產品質量責任的承擔。
三、B2C模式跨境電子商務合同類型界定
跨境電子商務合同類型的論爭在司法實務領域已經產生,縱容其持續(xù)存在勢必增加跨境電子商務公司承擔法律風險的負擔和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甚至威脅司法機關的權威,因此,有必要予以分析界定,及時終結前述相互對立的理論和實務觀點。
(一)立基于契約區(qū)分標準界定
自契約誕生之日起,立基于相異區(qū)分標準,契約類型隨之差異。買賣合同和委托合同由來已久,均構成典型的有名契約,對其認知和理解并不困難,故區(qū)分買賣合同、非買賣合同乃至委托合同,應當立足于確立買賣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基本標準。辨析買賣合同和非買賣合同的標準在于以對價換取貨物的所有權,換言之,買受人支付價款獲取出賣人貨物的所有權即構成買賣合同,反之則不是。而委托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一方委托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諾處理事務的合同[5],其辨析標準在于委托,即委托人以特定的委托行為要求受托方處理事務??缇畴娮由虅障到柚诨ヂ摼W技術促進國際間商品、服務自由流動的新型國際貿易方式,其與傳統(tǒng)進出口貿易有相似之處,但亦有重大區(qū)別,立基于委托合同的標準,在交易環(huán)節(jié),其區(qū)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其一,消費者訂購時必須向跨境電子商務公司提交完整和準確的個人信息;其二,以消費者本人名義向海關報關、納稅;其三,境外商品通關時的性質是消費者個人行郵物品,而非貿易商品。上述區(qū)別體現了跨境電子商務公司是以消費者的名義和費用處理事務這一核心要素,更加符合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故跨境電子商務中消費者與跨境電子商務公司間成立的系委托合同關系,而非買賣合同關系。此論點看似言之鑿鑿,實則忽視買賣合同和委托合同區(qū)分的真諦所在,屬于跨境電子商務公司為免責的詭辯之言。報關入關是跨境電子商務不可或缺的必備手續(xù),也是跨境電子商務區(qū)別于一般電子商務的明顯特征[6],但報關入關者的身份則需要厘清。依據海關總署2014年第56號《關于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關監(jiān)管事宜的公告》,跨境電子商務企業(yè)和個人均可以進行進出境貨物申報,電子商務企業(yè)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申報清單》,采取清單核放、匯總申報方式辦理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報關手續(xù),個人則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物品申報清單》,采取清單核放方式辦理電子商務進出境物品報關手續(xù)。故跨境電子商務公司所言必須以消費者本人名義履行報關入關手續(xù)是錯誤的,實際上跨境電子商務公司多是已經在海外采購完畢相關產品,只是寄存于中國境內的保稅區(qū),待消費者購買產品后,在以消費者名義報關,產品則直接從保稅區(qū)入境,故跨境電子商務公司只是為免于承擔責任而如此要求消費者,但并不是跨境電子商務交易的必須要求,以公司身份同樣能夠報關和入關,換言之跨境電子商務公司可以貿易商品而非消費者個人行郵商品入關,所謂的委托行為本可不存在。另外,輔的委托行為不能成為否定構成買賣合同的關鍵所在,立基于既定的跨境電子商務交易行為,跨境電子商務公司并未點明其是委托購買公司或者代購公司,其經營范圍也不是代購等行為,消費者與跨境電子商務公司簽訂合同的目的在于獲取產品的所有權,至于跨境電子商務公司以任何合法渠道獲取產品,構成公司的法定義務,與消費者無關,另外即便消費者填寫個人真實信息,公司以消費者名義報關入關,則構成輔委托行為,其目的在于幫助消費者及時獲取購買的產品,其性質等同于消費者委托跨境電子商務公司郵寄產品,并不能因輔行為否定買賣合同的本質。若跨境電子商務公司在消費者購買產品是明確指出,本公司只經營代購業(yè)務,雙方簽訂的契約是委托合同,并得到消費者許可,則才構成委托合同,否則只單純地要求消費填報信息和以其名義報關入關,則不能否定買賣合同的存在。
(二)統(tǒng)籌國際法與國內法界定
縱使跨境電子商務作為國際貿易新的經濟成長點業(yè)已得到國際社會的承認和重視,但是至今尚無專門的統(tǒng)一的政府間國際條約,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在1996年頒布了不具法律拘束力的《電子商務示范法》,但是未對跨境電子商務合同的類型予以分析[7]。因此,對此問題的辨析,應當結合各國電子商務法和司法判例予以分析。非常遺憾的是,經查找美國、澳大利亞、新加坡、韓國和印度等國家相關的電子商務類法律,沒有任何國家對此予以規(guī)定,也未查找到任何相關的外國司法判例。由此可見,跨境電子商務合同類型在國外不存在分歧,誠如筆者采訪國外某入駐亞馬遜的跨境電子商務公司負責人曾先生所言,跨境電子商務合同在國外理所應當地構成買賣合同,屬于消費者經由跨境手段購買產品,這一問題不存在任何爭議,消費者對跨境電子商務公司的訴由也一般限于產品質量責任,但是買賣合同的構成連同法官在內各方并無爭議,所以根本不會提及此問題。因此,跨境電子商務合同類型分歧是在中國國際法情境下由跨境電子商務公司獨創(chuàng)的產物,是其為免除銷售者身份和產品質量責任承擔而詭辯的產物并已成功誤導部分法官。另外,立基于境內電子商務和跨境電子商務的關系,廈門中宏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除經營跨境電子商務業(yè)務外,尚在境內銷售自營產品,無任何跨境行為,消費者購買其自營產品實際上是與其簽訂買賣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此主張也得到跨境電子商務公司的認可和貫徹,若同樣的產品在境內銷售為買賣合同,跨境則構成委托合同,明顯不契合產品交易的本性。傳統(tǒng)的跨境貨物貿易行為,也是買賣合同的形式存在,若單純因為電子商務行為而根本改變交易類型的種類,則并不契合實際。最后,若允許跨境電子商務合同類型為委托合同,則自此跨境電子商務領域再無買賣合同,根本不符合跨境電子商務交易的初衷和實質。
四、明確B2C模式跨境電子商務合同類型的建議
電子商務是一種新型數字化的商務運行模式,改變著傳統(tǒng)貿易方式、消費方式、服務方式?;谶@個原因,為了讓電子商務的服務系統(tǒng)更加完善,首先應該做的就是創(chuàng)新,將傳統(tǒng)觀念的束縛打破。電子商務物流應運而生,物流行業(yè)受到電子商務的啟發(fā),創(chuàng)新了服務理念以及運行模式,主要特征體現為優(yōu)化物流服務、商品、商品配送,形成了一套新的社會化的物流配送體系,將物流、商流、信息流,三者有機結合在一起,電子商務下的物流是電子商務領域的重要構成部分,占據重要的地位。
2.跨境電子商務物流的現狀
2.1相關政策的扶持力度不強
從現狀來看,對于一些中小型跨境電子商務的扶持力度非常明顯,這也促進了其進步和繁榮發(fā)展,可是,認真詳細的研究過后,發(fā)現這些中小型的跨境電子商務公司得到了政策的支持,但是一些規(guī)模較大的跨境商務物流公司,缺少相對較有力的扶持政策,也就形成跨境類電子商務的物流企業(yè)想要進一步發(fā)展,會顯得有些束手束腳的局面,很難實現更好地進步。同國外相比,在跨境類電子商務的物流企業(yè)扶持政策方面,其做得比較有成效,進而其物流業(yè)發(fā)展的相對較好。
2.2運營成本較高
企業(yè)發(fā)展中,關注度較高的就是成本問題,因為企業(yè)最終的目的是想要盈利,當然,跨境類電子商務的物流業(yè)同樣會面臨這個問題,并且是必須考慮的問題,當前背景下,其就面臨著運營成本相對較高的問題。運營成本跨境物流的影響有兩個方面,一是,過高的成本,使得這類企業(yè)的市場競爭力降低,二是,間接讓跨境類電子商務業(yè)的發(fā)展受到限制,因為這二者之間存在相互促進的關系,有著密切的聯系,因此,未來的發(fā)展中,確??缇澄锪鬟\營成本的降低,是商務物流業(yè)的工作重點。
2.3物流服務的基礎設備有待完善
仔細研究現行物流行業(yè)下的基礎設施情況,發(fā)現相關設施急需進一步完善優(yōu)化,這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弊端。從行業(yè)整體上看,在跨境類電子商務的物流方面進行研究分析,其基礎設施有一些漏洞存在,影響到其自身的發(fā)展和跨境電子商務的發(fā)展。與國內物流業(yè)相比較,跨境物流有其自身的特點,跨境物流有報關這一環(huán)節(jié),其是跨境類電子商務的物流面對的最典型問題,想要提升整體物流速度,就必須將這一問題解決好,設置專業(yè)的人員和建設專門的基礎設施,進而提升報關效率,完善基礎設施建設。
2.4物流技術水平需要提升
站在物流行業(yè)整體上的角度看,不僅僅要提升整體服務質量,同時應該提升整體的技術水平,掌握更加先進的技術,運用在物流的各個環(huán)節(jié),才能促進其整體的發(fā)展??缇愁愲娮由虅盏奈锪饕矐撝仃P注技術的掌握,不斷提升物流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科學化水平,進而能將日益提高的市場需求滿足,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的物流業(yè)發(fā)展繁榮。
3.境外電子商務物流優(yōu)化建議
3.1增強政策的扶持力度
想要促進跨境類電子商務的物流有更好地發(fā)展,為其發(fā)展打造出更優(yōu)質的環(huán)境,積極有利的政策必不可少,進而增強對其的政策扶持的力度。但是出臺的政策應該更具針對性,在關注中小型企業(yè)成長的基礎上,分析一些政策給大型企業(yè),特別是大型的跨境類電子商務的物流。這樣企業(yè)在未來的發(fā)展中更加有底氣,跳出發(fā)展局限,促進其更好地發(fā)展。
3.2減小物流成本
運送成本上,如果說電子商務企業(yè)自己實現配送。完成后會花費一些不必要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一些并不需要投入的資源,由此可看出,成本在增加,不利于企業(yè)更好的發(fā)展。想要將這部分成本進行減少,可以考慮同物流的大企業(yè)合作,這樣將把物流運送上的成本大大減小,省出的資金可以用在企業(yè)科學發(fā)展上,進而能夠在科學技術上花費更多資金,提升科學技術水平。
4.跨境電子商務物流運作模式
4.1單一服務的運作模式
單一服務,就是單一化服務類物流的運營模式,運作的服務線為:海外供應商-電子商務貿易企業(yè)-客戶。此類運行模式中,企業(yè)不必考慮到報關類問題,所要做的就是,在數量眾多的國際跨境物流企業(yè)里面,挑選出最優(yōu)質并且最適合,自身企業(yè)的物流公司,就能讓電子商務貿易的物流配送服務問題得到解決。
4.2兩段中轉的運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