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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標題層次的劃分不宜超過4節(jié),4節(jié)不夠時,可將層次再細劃分。第一級標題用1;第二級標題用1.1;第三級標題用1.1.1;第四級標題用1.1.1.1;各級標題均頂格寫,分級號后不用頓號,空1字后寫標題。
b.前言須簡要介紹論文的寫作背景和目的,說明論文研究的熱點及存在的問題,點明主題的理論依據、實驗基礎、研究方法及結果,應言簡意賅、重點突出。引言內容應避免與摘要和結論雷同。
c.正文要求觀點明確、立論新穎、論據可靠、語言規(guī)范通達,且未在國內外公開發(fā)表過。
d.選用3~8個詞或詞組反映論文的中心內容,同時應翻譯為相應的英文關鍵詞。題名、作者姓名、作者單位、摘要、關鍵詞的英譯置于文末。
e.圖表圖示和表格應該分開,如圖1,圖2,……表1,表2,……。如果圖表系出自其他書刊,應在圖表下方說明其出處。也可以給圖表附加說明。
f.來稿請在郵件標題中注明“作者姓名(所屬機構)”,并以附件形式發(fā)送論文,同時注明作者姓名、所屬機構、職稱、學位、研究方向、聯系方式。
g.行文中的注釋可使用腳注,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每頁連續(xù)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如果參考文獻中已經有完備信息的,可采用文中簡注,注釋內容置于( )內。
h.“參考文獻”請按論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連續(xù)編碼,并用代碼標識,且在文章引用處右上角順序標注。
i.論文所涉及的研究如果得到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資助證書復印件。
j.作者對來稿的真實性及科學性負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guī)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jié)。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修改稿逾期3個月不寄回者,視作自動撤稿。
北大中東研究(年刊)知識豐富,內容廣泛,貼近大眾,自2015年創(chuàng)刊以來廣受好評,注重視角的宏觀性、全局性和指導性,在業(yè)界形成了一定影響和良好口碑。
該刊是一本專門研究中東地區(qū)的政治、經濟、文化、歷史、宗教等方面問題的學術性期刊,以推動中東研究和促進中西文化交流為宗旨,致力于為國內外學者提供一個高水平的學術交流平臺。雜志的內容涵蓋了中東地區(qū)的歷史、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宗教等多個領域,既有對中東地區(qū)重大問題的深度分析,也有對中東歷史文化的獨特見解。雜志以其深入的研究、嚴謹的學術態(tài)度和獨特的視角,贏得了國內外學術界的廣泛認可和好評。雜志的編輯部由一批專業(yè)的學者組成,他們在中東研究領域有著深厚的學術積累和豐富的研究經驗。編輯部成員不僅負責雜志的選題、審稿、編輯等工作,還積極參與到學術研究中,為推動中東研究的發(fā)展做出了重要貢獻。雜志不僅是國內外學者了解中東地區(qū)最新研究成果的重要渠道,也是他們發(fā)表研究成果、交流學術觀點的重要平臺。雜志以其深入的研究、嚴謹的學術態(tài)度和獨特的視角,為推動中東研究的發(fā)展,促進中西文化交流做出了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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